在深入探討夫妻債務是否必須共同承擔這一議題前,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何謂夫妻共同債務。通常情況下,夫妻在婚姻關系中產生的債務被視為共同債務,即便是在離婚后,雙方仍有共同償還的責任。然而,正如深圳離婚債務律師所強調的,這一原則并非沒有例外。
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外情形
賭博債務 當夫妻一方因賭博而背負債務時,該債務因其性質非為家庭共同生活或家庭生計所需,故被視為個人不合理開支,不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范疇。根據中國法律,賭博是違法行為,因此賭債屬于非法債務,不受法律保護。若出借人明知借款將用于賭博仍提供資金,此借貸關系同樣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。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《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》第十一條對此有明確規定。
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個人債務 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,一方以個人名義借款,而另一方可證明該債務實為個人債務,那么此債務不應由配偶共同承擔。依據《婚姻法解釋(二)》第24條的規定,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外情況有兩種:一是債務人與債權人有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,且此約定可以被證實;二是根據《婚姻法》第19條第3款,即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,且第三方知曉該約定時,任何一方對外所負債務僅以該方所有財產清償。
離婚后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
未處理的共同債務 如果夫妻在離婚時未對婚姻期間的共同債務作出妥善安排,離婚后債權人仍有權向雙方主張權利。
債務重新主張 即便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已對財產分割做出處理,離婚后債權人仍可就夫妻共同債務向任一方或雙方主張權利。
財產處理費用 離婚后,因分割原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的必要費用,如評估費、鑒定費、過戶費等,亦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一部分。
未成年子女侵權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,離婚后,如果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,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承擔民事責任;若單獨承擔有困難,未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應共同承擔。
綜上所述,雖然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需由雙方共同承擔,但在特定情況下,如賭博債務、明確界定的個人債務等,配偶可能無需共同承擔。此外,離婚后,某些特定情況下仍會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。深圳離婚債務律師提醒,面對此類復雜法律問題,尋求專業法律咨詢至關重要,深圳離婚債務律師咨詢網提供一對一免費咨詢服務,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應對夫妻債務相關法律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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